要呈現社福項目成效, 豐盛提出了三種角度去量度受眾之改變, 即一是心靈及主觀之感受改變, 二是知識技巧及態度的掌握, 第三方面是受助者行為之變化. 本文想指出在實際的層面去看, 持份者最期望見到的往往是行為的改變, 例如要推廣長者健康飲食, 可以透過教育去令受眾掌握知識, 亦可以改變他們對健康食物的偏見等等, 但對受眾的家人或其他持份者而言, 其中一個最有力的指標卻是受眾每天具體飲了食了些什麼。
筆者明白每個社福項目的目標及重點會有所不同, 例如項目只是從事公共教育, 那麼知識的傳遞就是重點, 而不是行為改變。 對要評估的人而言, 筆者最著緊是要能清楚交待, 如果項目重點是教育為主, 筆者會用舉辦教育的單位成本去作比較, 例如職場學習的培訓每位大約需要一千元一天的費用。
又例如項目是以鼓勵日常做運動為主, 教導當中的知識部分, 筆者會視為一般的知識推廣, 其單位成本可能只要數百元就能令一個人明白, 但要令人每星期都恆常做運動, 其單位成本卻高出很多, 只要比較人們是花每小時數百元去請私人教練, 一個月的支出可以是二三千元。
所以筆者鼓勵社福同事能把具體的效益說清楚, 是針對行為或是知識改變, 當中的成本相差可達數倍以上。 另外項目之受眾當中, 有多少百分比是呈現更深層次的行為改變, 例如一千名參加者當中會有一百名會針對其行為作深入跟進, 其成本亦會更高, 分拆出來便能夠令持份者更合理化其捐助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