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時愈來愈多資助機構或基金,願意在預算中加入行政支援部份。一般而言,是未計行政支援費用前的預算總額的 5-10%。不過我提出,行政支援的考慮其實要好睇「行政支援」的定義及服務項目的性質。例如ICT相關項目及數據科學的運用的開支是會納入「行政支援」部份的話,項目成本會好易超過10%的劃線。我也以我機構剛剛推出的用藥達人「打機學抗毒」電子學習平台為例,ICT的研發的維護預算,就佔了整個向匯豐香港社區夥伴計劃申請的服務預算3分之2。
如果服務督導會納入「行政支援」項目,而獲撥款的服務項目性質是涉及臨床個案服務,或需要較頻密的專業督導去確保服務質素的話,相關開支所佔的比例也不會低。
我提到有關行政支援撥款最理想的做法,是需要按申請書所載的內容去判斷,而非劃一操作。